[版权登记]山西 (需要到场一次)

作者:幻梦 时间:23-03-29 阅读数:1064人阅读

官网: https://www.sxzwfw.gov.cn/icity/public/index

登记链接: https://www.sxzwfw.gov.cn/icity/icity/proinfo?id=83411AB3BB8347ADA82846270B3E38E2&i=1


申请条件

1、《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四条 作品登记申请者应当是作者、其他享有著作权的公民、法人或者非法人单位和专有权所有人及其代理人。
2、《作品自愿登记试行办法》第五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作品,作品登记机关不予登记: 1、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作品; 2、超过著作权保护期的作品; 3、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3、凡是山西省户籍的公民都可对其创作的作品在我单位进行著作权登记。
4、我国著作权法第三条规定的除计算机软件以外的各类作品均可申请登记。(计算机软件在中国版权保护中心登记)包括:文字作品;口述作品;音乐、戏剧、曲艺、舞蹈、杂技艺术作品;美术、建筑作品;摄影作品;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示意图等图形作品和模型作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作品。
5、我国著作权法规定的不予登记的作品:(1)法律、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决定、命令和其他具有立法、行政、司法性质的文件,及其官方正式译文;(2)时事新闻;(3)历法、通用数表、通用表格和公式;(4)超过保护期限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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